题图来自于NextDay
长大后我就成了你,这原本是一首歌颂老师的歌。长大之后,却发现自己成为了曾经讨厌/鄙夷的人。这大概就是从一个美好的童话变成悲伤故事的典型代表吧,透着儿时的单纯和成年后的无奈。
当然也不是人人都如此,「阅尽千帆,归来仍是少年」「知世故而不世故」也大有人在,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不要成为我们讨厌/鄙夷的人
现实中,我们会碰到很多跟自己不一样的人,三观不一致,行为习惯也大相径庭。
你认真,Ta敷衍;
你守时,Ta失约;
你专业,Ta业余;
你诚信,Ta失信;
你务实,Ta飘忽;
……
当然,也可能是反过来的。总之就是两个人的处事风格几乎是两个极端,大多数人都有「遇强则强」的信念,看到比自己厉害的,会打起十二分精神做得更好,所谓「与同好争高下」,永远有一个可以追逐的至高目标,仰望着目标快速成长。
而,遇到比自己弱的,很微妙的就是,人很容易就松懈下来,一是觉得毫无挑战,二是双方不在对等的高度,无论是从理解上或者实践上,确实存在鸿沟。(最近很红的《奈飞Netflix文化手册》中就提到公司要想办法吸引更高密度的人才,人才与人才之间的合作事半功倍)。
这种情况下,强的一方很容易就会冒出「反正Ta也看不懂」的想法,于是表现出来的状态可能就不如往常这般专业,这时候的心理大概是「做得再好,对方也感受不到」或者是「被对方的思路给带偏」。
古语有云:
以牙还牙
意思是用打掉别人的牙来对付别人打掉自己的牙。比喻针锋相对地进行回击。
出自于古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后被犹太教《旧约圣经》引用。《旧约全书·申命记》:“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是使用别人的办法来对待那个人自己。
出自宋·朱熹《中庸集注》第十三章:“故君子之治人也,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这两个俗语的意思都是在告诉我们,要用别人的办法来对待那个人自己。似乎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理念有冲突,放到这里来说,弱对方失信,难道我们也要用「失信」来惩罚对方吗?如果这样,那我们不也成为了「失信之人」?
可是,另外一种解释是,如果不用「还治其人之身」的方法,就没办法让对方刻骨铭心地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或者是所做之事有所不妥,这是通过让对方感同身受的办法,让Ta认识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任何事情只有发生在自己身上才能引发真正的思考。
话虽如此,但「为了不变成我们所讨厌的那种人」,我们始终应该秉承自己的原则,不能让对方影响到自己,但同时又要通过某种方式让对方意识到自己有所欠缺,反之亦然。
面对不专业,更要专业,否则跟Ta一样了,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