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过人行道的姿势

花火田丁 2017-12-01 15:37:19 +0000

题图来自NextDay San Francisco @大桥门下


下班过人行道的时候,赶上一辆转弯不让行人的卡车,完全没有要刹车的意思,眼看着还有5-6米才到对面,我自觉地就停了下来, 旁边一人高马大的双肩包哥们愣是不紧不慢保持着稳定的步伐径直走了过去,看都没看。卡车司机在哥们前面1米处点了一下刹车,然后呼啸而过。


自始至终,双肩包哥们都没看卡车一眼,至少从我的角度看上去是这样,不免佩服。


小时候过马路,家人就一直教导,不要走走停停,走就径直走,停就立刻停,不然司机不知道你到底要干嘛。确实是这个理儿,犹犹豫豫,也会令对方无法及时做出判断。


胆小如我,都是选择「停就立刻停」这条路,「停」的尴尬在于要等到没有车或者某位好心让行人的司机,某次去游泳的路上就遇到了一辆Jeep越野车,缓缓停下来,特地从前窗伸出手来示意我走过去,当时心里特别感动,朋友却告诉我,这是基本的行车礼仪。


今天双肩包哥们的举动,让我暗自替他捏了一把汗,如果那个司机不停呢,或者想停却停不住呢,悲剧不就发生了,且不说谁的责任,这肉身肯定会有损伤啊。而卡车司机是不是心里也在想,这人会停吧,双方互相猜测对方的心理,把改变寄托于对方身上,总觉着是不可思议的事儿。


可是,反过来说,「停」也有停的危险,停到绿灯变红灯了怎么办,车水马龙也退不回去就尴尬了。写到这儿,才发现,活了十几二十年,都没意识到过马路这事儿这么复杂😂。


归根结底,还是规则不清晰引起的。转弯车辆和直走行人必定会在路口产生冲突,那么只能让一方通过,另一方等候。上海新交规也明确把行人礼让加入进去了,找了其中人车相关的: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车辆和行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遵守下列让行规定:

(一) 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遇到放行信号灯时,先予放行的车辆和行人优先通行;

(二) 车辆驶入、驶出、穿越道路时,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三) 行人因无人行道或者人行道有障碍物借用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时,行人优先通行;


总体上的意思是机动车应让行人先行,当然要在双方都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下。


可是谁又能保证没几个不遵守规定的呢,如果人人都能遵守交通规定,那么一切太平,可但凡有些横冲直撞的家伙,倒霉的却是其他遵守规范的人,这样想想还挺冤的。可是如果人人都这样想,恶性循环,横冲直撞的越来越多,那不是乱套了。


回到根本上来,其实还是信任问题。


还是拿刚才的双肩包哥们和卡车司机举例子,双肩包哥们相信卡车司机必定能够遵守交通规定,礼让行人,所以心安理得地走了过去。而我,不确定卡车司机会不会停,选择了控制自己的行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选择甚至可以说是某种妥协,是不是无形中助长了原本不正确之风。


还有个很有趣的现象,俩人在一条狭小的过道迎面走来,你是会首先自动切换到另一边给对方让出一条道,还是会在原地等着对方让出一条道。


很明显我是第一种,然而结果通常都是俩人来来回回切换多次才能通过,很是尴尬。为什么会这样,有两个时间很关键,你切换过去的时间、等待对方通过的时间,如果前一个时间未在对方计算范围内,那么对方可能会选择自行切换,如果第二个时间未在你的心理预期内,你可能又会尝试切换。


还是对于对方的信任和预判带来的问题。


想到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五星级酒店床单事件,某宝的「便携睡袋」或者「隔脏睡袋」销量一定飙升。当时菜头叔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信任」和「资源浪费」的说法,意思是如果人人住酒店都自带全套装备,那么是对酒店清洁工作资源的浪费,也不是全无道理。


人与人之间能交往能办成事儿,信任是第一位的,但凡俩人互相信任,那么相处也好,合作也好,都不会差到哪儿去。可如果各自心有芥蒂,对对方无条件怀疑,事必躬亲,事情这次也许能办好,多数是事半功倍,很难长久下去。


再说了,难免术业有专攻,如果只是因为不信任或者缺乏安全感,越界到自己的术业之外,往往会陷入反复确认的死循环,久而久之,再无合作可言。


生活中很多事儿都是这样的理儿,首先有个可执行的规则,人人遵守之,在此基础上建立信任度,那么事情就好办很多。但凡有一方肆意破坏规则而且未能及时纠正,另一方听之任之,那么久而久之,规则形同虚设,整个运行机制乱作一团,后果难以想象。


说了这么多,过人行道,你选择「停」还是「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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